国际 商标转让 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将 注册商标 转让给他人的国际商标买卖,应当到 商标 局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主要流程如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根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47条规定: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办理转让的,在缔约方境内受让方应当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缔约方境内有住所或者是缔约方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