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驳回原因有哪些
1、专利驳回的第一个基本原因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产品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我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有三大要求,那就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产品没有体现这三点特征,专利局是不会予以授权办理专利审查的。因此这就要求申请人在发明或产品上要尽可能地发掘其新颖性、创造性与独特性,避免由这个原因而产生专利驳回的尴尬。
2、专利驳回的第二个基本原因是提交的申请文件中涉及产品或发明的说明书存在着问题。很多情况下,申请人为了确保自己的发明或产品的机密技术不被泄露,往往会在说明书上有所缺漏或隐瞒,这样就会直接导致专利驳回,不能成功申请专利。事实上,申请人的忧虑其实是毫无必要的,因为负责审查专利的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不泄露任何的专利机密,切实保护申请人的产品或发明技术的机密性。
3、专利驳回的第三个基本原因则是申请人分辨不清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三个专利的类别,因此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随便选择其中的一个类别来确定自身产品或发明的类别。但是事实上,如果专利申请没有符合相应的申请类别,专利局同样会对专利进行驳回处理。
专利公开后多长时间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所以,发明专利公开之后什么时间授权并不能确定,准确的说应该是实质审查合格,未发现驳回理由,且按照通知规定的期限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规定的费用,发明专利才能被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