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申请获得国际申请日的最低要求即受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若有多个申请人,则至少有一个申请人有资格国际专利申请。
(2)国际申请使用规定的语言撰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两种语言:中文、英文。
(3)提交请求书
请求书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
①请求书中必须写明是作为国际申请提出的。只要申请人使用国际局统一制定的请求书,该表上会有这样一段话,“下列签字人请求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处理本国际申请”,那么该项要求就得到满足。
②必须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③至少指定一个缔约国。
④提交说明书
⑤提交权利要求书
2、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下文件不是确定申请日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应及时提交:
(1)附图,如有必要,应提交附图,注意:后补交的附图会导致国际申请日的改变,也可能导致后补交的附图不予考虑。
(2)摘要
(3)委托书
(4)序列表的电子副本,若涉及序列表。
(5)声明该发明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经济利益
33、所有国际阶段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