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理记账资质,现在想成立一个代理记账的机构,不知道现在我该准备一些什么?具备那些条件就可以了?
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申请表》;
2.《申请材料清单》;
3.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4.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见《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申请表》);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北京代理记账资质。
要具备以下条件北京代理记账资质:
从工商部门取得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代理记账申请表、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原工作或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经历证明和职业道德鉴定、从业人员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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