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局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专利局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专利局要求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接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1. 发明需为针对产品、方法及其实施改善等提出的创新方案;
2. 实用新型需为在产品形状、构造乃至结合等方面提出适于实用且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3. 发明或实用新型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
4. 申请人需符合申请资格;
5. 满足其他相关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及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则是对产品形状、构造或结合等方面提出的适用性强的新技术方案;
而外观设计则是对产品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色彩等进行组合后形成的美观且适合工业生产的新设计。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文件有哪些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实用新型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委托书;
一件申请提交一份委托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原件。申请时没有提交委托书的,申请后可以补交。
3、技术交底书;
4、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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