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资助金
北京地区的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申请对象为本市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人需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北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收费收据等相关文件。
资助标准方面,对于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资助。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其余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1200元人民币,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的半数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150元人民币。
另外,单位申请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含100件)的,从第101件申请起,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000元人民币;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500元人民币。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方面,单位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分阶段资助,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国/项。单位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资助2万元人民币/国/项。
北京地区的专利资助申请需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办理,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子3层,联系电话为82356358-2906。办公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周一和周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单位申请人需提交《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发明专利《说明书摘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需要)、专利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文件。个人申请人需提交《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发明专利《说明书摘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需要)、专利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文件。
申请专利时根据申请人的经济情况,向国家提出专利费用减缓的请求,按照《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可以获得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等五项费用的减缓。个人申请人年收入不足25000元或一个单位申请人经济困难即可申请专利费用的减缓。个人申请人需递交一份费用减缓请求书,一个单位申请人需递交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和单位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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