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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利申请复审中心,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kuaicai 1个月前 (12-14) 阅读数 8 #北京专利申请

从避免审级别损失的角度而言,法院只能审查复审决定所涉及的理由北京专利申请复审中心。从逻辑上讲,只要有一点不符合专利法授权的条件,即不能获得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北京专利申请复审中心,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的三个月内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需要制作复审请求书,需要说明本申请具有专利法所述专利性的理由,由专利复审委作为决定,对复审决定不服时,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请求对所涉及的驳回决定有着延缓生效的作用,即在复审程序终结、最后的决定做出之前,复审所涉及的驳回决定不发生效力。
专利复审委员会是专利局设立的业务上独立的机构,主管专利申请的复审和专利权无效请求的审查工作。
在复审请求中应列举请求复审的理由,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复审请求时,申请人可以修改原专利申请,但修改范围仅限于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涉及的部分,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宣布复审结果。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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