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撤销商标申请备案,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如何申请撤销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如何申请撤销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北京撤销商标申请备案。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怎么申请撤销3年未使用的商标、商标三年不用就没了
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正文即理由,委托书。即可申请撤销。
成功与否,需要看你的正文理由,以及对方的反馈。
法律依据:
最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最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何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准备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办理的材料:
1、撤销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提交材料,缴纳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办理的费用。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撤销答辩通知书。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答辩材料后,将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