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专利申请,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因修改文件漏洞在申请后提交的文件一般不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非正常申请专利”一般指利用专利的形式而想达到其他的非专利保护的目的,比如,有人和/或事务所为了获得高新企业,就随便乱抄乱造专利的那种情况。
你的这种情况,唯一可能的就是,你的在后修改已经超出了第一次申请递交的披露内容,这个不符合现行专利法第33条,会被要求放弃原申请或者被要求放弃本次的修改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就叫做“一发一实”(基于同一主题)。
你知道实用新型的申请周期比发明短很多的吧非正常专利申请?那么,一起申请,肯定是实用新型先下来授权通知书。
那么,等后来你的发明进入实质审查的时候(实用新型没有实质审查,所以申请周期短),国家知识产权局那边会给你审查意见,告诉你,是不是要放弃实用新型的专利权,如果你放弃的话,发明的授权就会下来。
当然,你也不必担心,万一发明因为缺乏新颖性啊创造性啊什么的,没有授权,实用新型也已经被放弃掉这种乌龙情况发生。
因为,基于专利法第九条,如果你的发明最后授权,你的实用新型才放弃,如果你的发明因为其他问题没授权,你的实用新型是保留不会被放弃的。
最后,申请的时候,记得勾选“一发一实同时申请”。
认定非正常专利理由是什么,是针对这几个专利的减免费用,还是公司(个人)已经被认定了,然后还用此公司(本人)名义申请专利呢?如果是后者的必须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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