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专利申请,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应该怎么办?
面对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首先需深入理解具体原因非正常专利申请。非正常专利申请通常包括内容重复、简单改变、捏造、伪造或抄袭、与实际能力不符、计算机随机生成以及逃避审查或监管等情形。
一旦发现申请可能被视为非正常,申请人应当认真分析并采取行动。撤回专利申请可能是一个有效策略,此行动可避免进一步审查,减轻负担。若认为申请被误判,可通过申诉途径解决,提供研发记录、实验数据、技术说明等证据以证明专利的创新性与实用性。
在此过程中,寻求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帮助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能提供专业的应对策略,增加申诉成功的几率。
法律分析:《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下列各类行为属于本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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