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案例,公司收到AUTODESK的法务函,关于版权问题,还说有证据证明,不知该怎样处理,
公司收到AUTODESK的法务函,关于版权问题,还说有证据证明,不知该怎样处理,
不要怕,不是律师函只是法务函而已。
处理步骤如下软件著作权案例:
首先,收到了就当没收到,等他自己打电话问你有没有收到,这个时候你回答相关人员不在,拖2周。
然后,等他再打电话过来,就告诉他,公司是用了这个软件,但不是公司上下都用了,而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他自己偷偷下的,感谢他的提醒,已经都删除了。要是对方表示不信并出言威胁控告法院,那你就说让他出示证据,如果出示不了,视情况而定会告他们肆意查看公司隐私和耽误公司正常运作。
最后,挂电话,此事终结。
有法律界的朋友告诉我,一般这种案件,走司法渠道,大概从开始受理到结束,差不多1~2年时间,如果没有千万的利益,这个公司不会和你扯1~2年的官司的。放心使用吧,他们不会告你的。
关于微软告我们公司盗版的问题!紧急求助法律支援!!!
1必须经过立案才能对你方进行检查,检查时需要警方和版权局人员出面。
2微软公司个人名义无权检查的你可以不配合,但如果立案的话调查人员出面的话必须接受检查,赔偿调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八条 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3本案中,原告需要举证,但是被告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属于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若但问题的解释〉就有关软件版权侵权的举证责任及要点注意事项概括总结如下:
一、原告的举证责任及要点
(一)、权利人(原告)需提供自己就是著作权人的证据。
得, 则应当提供授权合同以及其他能够初步证明其享有著作权的证据。
(二)、侵权人具有侵权行为。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适用民事侵权的构成条件,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侵权行为”,这就要求原告提供如下两个方面的证据:
(三)原告要求赔偿损失的,根据其请求计算损失的方法不同需提供不同的证据材料。
1、实际损失计算法,
2、侵权人违法所得法:
3、法定赔偿办法
二、被告的举证责任及要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反驳原告的主张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则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近似的部分源于被告自行创作;
2、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近似的部分属于公有领域或者源于第三方;
3、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近似的原因在于执行共同的标准或者表达形式有限;
4、其他造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合理理由。
-----如果起诉,法院立案的话,那么你方需要举证,证明你方没有侵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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