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的申请途径及区别,你了解多少?
国外专利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途径分为直接向各国专利局递交、《巴黎公约》途径与PCT途径。外观设计专利仅适用于前两种途径。
国际申请专利途径有《巴黎公约》、PCT途径与直接申请。中国境内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须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主要选择《巴黎公约》或PCT途径。
《巴黎公约》适用于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首次向成员国之一提出申请后,6至12个月内可向其他成员国申请,且能享受优先权。发明与实用新型享有12个月优先权,外观设计享有6个月优先权。申请期间内,首次申请撤回、放弃或驳回不影响优先权基础,公开使用等不损害新颖性。
PCT途径适用于发明与实用新型,成员国有158个。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或法人,国籍或居所为PCT成员国,一次提交申请即可覆盖多个国家。PCT程序非授权程序,专利授予由目标国家审批机构完成。PCT包括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中国提出的PCT申请国际检索单位为专利局。下发国际检索报告,辅助申请人评估专利性与作出修改。
《巴黎公约》与PCT途径区别国外专利申请:《巴黎公约》涵盖三种专利类型,PCT仅覆盖发明与实用新型;通过《巴黎公约》需准备多份申请文件,PCT允许用单一语言提交,效力覆盖所有PCT成员国;《巴黎公约》要求在12个月内递交申请,PCT可在30至31个月内递交;《巴黎公约》节省费用,但时间紧迫,PCT费用相对较高,但准备时间充足。
在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如目标市场有限,建议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利用优先权优势节省时间和费用。若需向多个国家申请,或在资金与部署上未成熟,则建议选择PCT途径,提供充足时间进行精准市场定位与准备。国际检索单位的报告与书面意见为决策提供参考价值,评估发明专利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