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 专利,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还是专利
法律分析:软件著作权,顾名思义,是对软件申请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一种,符合著作权的一些性质软件著作权 专利。比如,只要完成并申请即可获得保护,无需经过审查程序。然而专利,尤其是软件类的专利(软件类的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首先,版权是欧美国家的说法,我国称为著作权,二者的意思大体一样,专利权需要当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其次,要考虑的是你开发的软件是否属于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即看你开发软件是否主要是利用你公司所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例如公司提供的资金,设备和资料),并且开发出来的软件由他们承担责任,如果是,那么就属于职务作品,你有要求一定奖励的权利。
更详细的看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至于申请专利,如果属于职务作品,那么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你公司有权获得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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