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股东签字吗,公司注销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公司注销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法律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销并不要求全体股东必须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解散公司或改变公司形式的决议,只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即可。这意味着,并非所有股东都需要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所持每一股份均有一票表决权,但公司自身持有的股份则不享有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决议,通常需要得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同意。然而,在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销需要股东签字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重要决议时,必须得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企业注销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需要股东签字吗: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