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办理质押,如何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呢?
请您登录手机银行北京工商办理质押,选择“最爱-个人贷款-申请贷款-质押贷款”功能,根据页面提示办理个人质押贷款。
温馨提示:如未开立贷款账户,请您根据提示您开立后办理;已开立贷款账户但没有在手机银行开立,请您根据提示将贷款综合账户登记到手机银行后办理即可。
通过我行网银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条件为北京工商办理质押:1.申请人年龄一般在18岁(含)-65周岁(含)、且有良好信用记录;2.需要申领U盾或工银电子密码器;3.已注册个人网银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且上述账户卡下挂符合规定的无折(单、凭证)类质物;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温馨提示:贷款申请功能各地区的开通情况不同,请以网银实际页面提示为准。
请您登录网上银行,选择“网上贷款”功能,点击“质押贷款”后的办理按钮,根据页面提示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如首次申请个人贷款,请先根据提示开立个人贷款综合账户呦~
温馨提示:为合理把控信贷业务投放进度,我行于2016年3月31日13时30分至4月1日0时,暂停个人客户签订新的自助质押贷款借款合同,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质押贷款仍可正常提款、还款。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2、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3、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4、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5、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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