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洁讲财税北京,抵扣运输费用增值税时,税率到底是7%还是11%?
抵扣运输费用增值税时,税率到底是7%还是11%?
1闫洁讲财税北京、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11%。
2、取得的是普通运输发票的7%。
3、营改增之后就没有7%的抵扣税率了。
增值税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才能进行抵扣。不论工业、商业均可按照运输费(含铁路的两金收费,但是不含搬运、储藏费等)抵扣7%的增值税。
简单讲:销售收入(不含税收入)按增值税政策规定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而进项税额就是在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以及运输费、收购农产品等符合政策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两者之差额就是你企业的应纳税额或者留底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如何理解合伙企业“先分后税”问题?
“先分后税”是指对于个人合伙企业,应先按合伙人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闫洁讲财税北京。因此,合伙企业的利润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在年末按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分的不是账上的利润,而是分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个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限额计算扣除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比较明确,法人合伙人也应是如此计算,应分配过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再直接并入法人合伙人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
扩展资料
合伙企业虽不是纳税主体,但必须作为应纳税所得核算主体,在核算出应纳税所得后,将“税基”分配到合伙人,然后由合伙人为其缴税。
我国目前针对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所分的并不是“收益”,而是“税基”。按照分“税基”的原则,只要在合伙企业环节有应纳税所得,合伙人即需为合伙企业缴税。否则,如果合伙企业将每年所得都留成在合伙企业环节不分配的话,国家就总也收不到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先分后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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