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公司所需资料及流程
简易注销公司所需资料及流程
1、进行简易注销时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名的注销登记申请书,遵循《公司法》制定的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及清算报告,此外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文件公司简易注销。
2、流程如下:
首先向登记机关提交所需资料,如若登记机关审核后认定满足注销条件的,将立即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登记。双方经营者同时申请办理的,登记机关可以合并办理。
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
简易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申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简易注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
2、企业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向商务部门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证明文件;
6、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或清税证明;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按原规定办理。
7、市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公司申请简易注销应履行的义务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在企业注销公告期间,有利害关系人向企业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商事登记机关,未及时告知的,其法律责任由企业的股东、合伙人、投资人依法承担。
交易注销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股东、合伙人、投资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承诺应承担的责任。对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或者确有证据表明企业注销前开展经营活动且存在债权债务未清理或未清理完毕的,登记机关将依法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等纳入相应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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