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归属。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
请教大家一个软件著作权归属的问题
一、《著作权法》中对委托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
二、对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也就是说此套软件的著作权应该是乙方。
三、但委托人(甲)在约定的使用范围由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甲)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四、此种情况,只有乙方才有对此软件进行转卖、处分的权利。并且修改权也只属于乙方。甲方是没有权利的。
在认定清楚关系的基础上,请再审核合同。
某部门委托他人开发软件,如无书面协议明确规定,则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您的情况属于没有约定,著作权应归属于受托人即某部门。
关于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
只要能够与原来的软件作出区分,具有独创性,你即拥有这个软件的著作权。著作权的获得以作产生为条件,不需要登记。
但是,你是以别人的软件为基础开发的,在将本软件用于商业使用时,不得侵害原著作权人权利,即需要经过对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