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是否必须进行登记
作品著作权是否必须进行登记?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著作权登记,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这表明,著作权的产生与登记与否无关。
法律同时指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如果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出版,他们将依此享有著作权。对于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只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同样受此法保护。
总结来说,作品著作权的产生并不取决于登记与否,而是由作品的完成状态及作品所属国与中国的协议或国际条约关系决定。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广泛,涵盖了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特定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因此,无需过于强调作品著作权登记的重要性。
申请著作权登记有如下的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再进行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最后进行公告。
申请作品登记证书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包括: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登记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质或者电子件;
(5)作品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由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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