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编辑作品由谁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哪一条??
编辑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一是二者概念不同。汇编作品是指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可分割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可分割使用的作品。 二是权利主体不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可分割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可分割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三是二者特征不同。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可分割合作作品要求各可分割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汇编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那么汇编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汇编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汇编作品是4000左右;文字作品一万字以内是2000元,一万字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上一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 下一篇:文学作品著作权,文学作品如何在取得版权?